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郑政办[2014]4号文件)和我院《关于我院春季消防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消防学习材料和消防法律安全知识试卷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组织老师和学生以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讨论。达到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的目的。 另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员工填写消防法律知识试卷5份(不足5人的按实有人数填写),并于3月28日前报保卫处。 地址:学院南门二楼 联系人:陈俊虎 联系电话:69309566
保 卫 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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