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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管理办法(试行)
2018-12-07 09:49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宣传氛围,充分发挥电子屏、宣传栏和宣传物等载体的宣传效果,大力推进学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电子屏包括学校所有室内外LCD、LED电子屏;宣传栏是校园内固定设置在户外及建筑物外墙上的宣传橱窗和张贴栏;宣传物是以悬挂、张贴、摆放等方式设置在校园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上的宣传横幅、海报、活动展板等各种形式的临时性宣传载体。

第三条宣传部作为学校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职能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负责全校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的日常巡查监督和服务。

第四条校园所有室外电子屏、宣传栏,由学校统一设置;宣传物由学校审批,申请部门设置。各学院或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在学院楼内和管辖区域室内设置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但需在宣传部备案。

第五条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重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为主要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发布学校和各部门重要活动、重大事件、重大节日的通知公告、庆祝和宣传标语,涉及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信息等,宣传学校、各部门的各方面工作成绩,宣传积极健康的主流校园文化,展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风貌。

第六条严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发布、张贴、悬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及其他不健康、不文明、不道德的内容。不得提供给商家作广告宣传。

第七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总体上,校园内公共所有室内外电子屏、宣传栏由党委宣传部使用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由各部门建设的由建设部门使用和管理,各学院楼内、有关部门管辖区域室内电子屏、宣传栏等由该部门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电子屏、宣传栏的内容发布以及宣传物的设置实行审批制。

1.室外电子屏内容发布和室外悬挂横幅审批流程:由申请部门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使用审批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批。

2.校园公共场所(室外)设置除横幅外的其他宣传物审批流程:由申请部门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使用审批表》(见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报送宣传部审批。 

3.一般情况下禁止在校园道路、教学楼、广场等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学校重大活动或各单位开展的工作中确有需要。由申请部门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使用审批表》,明确横幅的内容、规格颜色、设置起止期限、拟放置地点等信息,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设置。学生活动确有需要的,需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使用审批表(学生活动)》(见附件2),经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和院团委审批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设置。

4.室内电子屏、宣传栏使用,宣传物设置审批流程:由申请人(或单位)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使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设置。 

5.使用或设置时段严格按照审批时限执行,一般原则上不超过7天。 

6.各部门要对宣传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并留存《审批表》和宣传内容的文字照片等材料,以备待查。 

第九条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另再确定一名干部为分管领导,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管理员。分管领导和管理员名单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条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要做到内容详实,版面整洁,图片清晰,用语准确,文字工整,美观大方。

第十一条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要定期保洁,做到整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进行修复。

第十二条严禁在建筑物、灯柱、树木、绿地,或校园围栏、水系景观平台的护栏等位置,悬挂、张贴、摆放宣传物。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视责任情况,将追究管理部门、审批部门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宣传部 

2018年12月5日 

附件1: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使用审批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  

申请部门

(组织)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由

宣传品形式

电子屏( ) 

宣传栏( ) 

活动展板( ) 

横幅( ) 

其它( ) 

宣传内容

面积数量

设置地点

使 用 时 间

月日至月日 

申请部门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党委宣传部

审批意见

签章: 

年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申请部门、审批部门各一份。

附件2: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使用审批表 

(学生活动) 

申请时间:年月日  

申请部门

(组织)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由

宣传品形式

电子屏( ) 

宣传栏( ) 

活动展板( ) 

横幅( ) 

其它( ) 

宣传内容

面积数量

设置地点

使 用 时 间

月日至月日 

申请部门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

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保卫处

审批意见

签章: 

年月 日 

宣传部

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审批部门各一份。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院属各部门 

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物分管领导和管理员名单 

单 位 

分管领导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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